山东农村公路建管养护现状调查:路网体系初成

2014-05-26 15:25:00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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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滨州境内很多乡村路不但宽阔平整,用排水性很强的红砖修筑了牢固的阶梯边坡,而且还创造性地把行道树栽植和排水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既节约了成本,美化了周边环境,又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可谓一举多得。

  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26日电(炊家富 王庚 张伟) 从2003年提出全省农村公路改造至今,山东农村公路工作进展如何?在具体建管、养护过程中是否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眼下是否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或问题?

  带着上述疑问,5月20日起,针对山东境内滨州、临沂两地市的惠民、无棣、滨城、蒙阴、沂南、兰山6个县区农村公路发展状况展开实地调查走访,以期能对山东农村公路发展现状有一个更加深入、全面的认识。

  截至2013年底,山东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基本形成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了解到,山东农村公路建设经历了两个较为明显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2003年首次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大规模农村公路改造活动,意在实现村村通,解决便民出行问题。第二个阶段是自2011年起,在原有农村公路改造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了农村公路网化工程示范县活动,旨在从根本上破解长期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后一公里”交通瓶颈难题。

  “农村公路这个概念是2003年首次提出来的,在此之前,农村公路由于技术等级偏低,是不纳入全省公路里程计量体系的。农村公路纳入公路计量体系后,一个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全省公路总里程出现了短期激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贾强介绍。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山东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5.27万公里,其中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22.77万公里,占到全省公路总里程的90%。目前,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乡乡通油路,行政村通油路比例达到99.88%,全省基本形成了以县道为骨架、乡道为支线、村道为脉络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实现了与国省干线公路及城市道路的有效对接,为农村经济腾飞插上了翅膀。

  截至目前,山东全省行政村通油路率已达到99.88%,很多行政村把通油路和环境综合整治同步进行,村容村貌变化巨大。像图中现代化家庭轿车与实用载货三轮车共处,公鸡在村内大街上“闲庭信步”的和谐画面,已成为省内越来越多社会主义新农村日常生活情景的真实写照。

  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日臻完善,管养水平稳步提升

  管理也是生产力。农村公路建管养护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自然也需要配套健全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

  “山东的农村公路管理模式和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农村公路由省级公路局全面负责不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并不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以及养护工作。山东省农村公路在省级层面由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和综合规划处共同负责,在地市一般会设置县(处)级管理机构——农村公路管理处,在县区则视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设置一个科、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谈及山东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贾强做出如是解释。

  据了解,山东目前已初步形成“省市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行业监管,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和村委会积极参与”的五级监管体系和“财政为主、稳步增长、滚动发展”的资金投入机制,并先后出台了《山东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路监督考核办法》等十几个新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济南率先在全国将相关制度文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为更好完善山东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提供了标准和参照。

  农村公路,三分靠建,七分靠养。

  随着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的日臻完善,各地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管养新模式次第涌现,群众化、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管养体系日渐形成。2013年,全省农村公路抽检指标总体合格率高达97.47%,管养水平稳步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

  在革命老区临沂市蒙阴县高都社区黑石沟村,当地村民反映,开展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活动之后,当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给当地百姓修了路,让常年“窝”在山沟沟里出不去的老区人民对过上好日子有了更多盼头。

  政府财政补贴广聚民心,导向激励作用获多方认可

  要想奔小康,先修致富路。

  “继续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网络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既是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农村公路发展的目标,也是农民朋友的热切期盼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毋庸置疑,村村通达路好走。问题是修路的钱从哪里来?资金投入历来是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最大难题。

  “近年来,山东农村公路建设之所以能取得长足发展,与2011、2013年先后启动的农村公路网化工程示范县活动和2012年启动的为期3年的‘千村公路扶贫’专项行动密切相关。”贾强认为,巧借活动“东风”,积极参与是山东农村公路发展迅速的关键因素之一。

  据了解,自2011年起,为消灭村级断头路,实现村村通达及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山东持续展开农村公路网化示范县活动。活动期间,省级财政按照每个行政村12万元的标准对示范县予以资金补助,并明确市级财政补助,每年不低于5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不得低于省级财政补贴的2倍。截至目前,已累计有74个示范县获益。

  此外,2012年启动的“千村公路扶贫”专项行动,也将通过累计16亿元(其中省补资金约9亿元)的资金帮扶,让全省3000多个贫困村村民提前走上致富路。

  “你看看,共产党给俺村里修这路,亮堂吧?真格地,我82(岁)了,不说胡话,你说俺能不说共产党好吧?”提起脚下这条通往山上的路,肩扛锄头的临沂市蒙阴县高都社区黑石沟村薛庆美老人既“得意”又激动,欣喜之情写满了古铜色的脸膛。

  在滨州、临沂6个县区的走访调查情况看,农村公路项目上马后,当地群众自愿积极出工、捐款捐物,像薛庆美老人一样对党和政府心怀感激的老百姓数不胜数。事实证明,政府职能部门只要踏踏实实做实事,把惠民路真正修到老百姓的心坎儿里,老百姓心里那杆秤,自然知道往哪边倾斜。

  “目前,蒙阴县拥有近百万亩果园,是全国最大的桃类果品供应基地。原来没修路的时候,果品价格低且运不出去,村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熟透的果子烂在地里。现在路好走了,仅每年销往上海的桃类产品就高达18亿吨。”提及修路前后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蒙阴县委常委、副县长彭波亦感慨颇多。

  梨花峪大桥的竣工通车,昭示着穿行于沂南群山中的山东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公路和连接当地众多景区、乡村的沂蒙生态路路网顺利对接,原来游客参观、村民出行只能“一条道儿走到黑”的窘况一去不返。

  问题一:配建投入仍不解渴,管养模式尚需探索提升

  在蒙阴县部分乡镇了解到,一方面,当地果园种植形成规模后,果品产销代替粮食生产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老百姓对道路交通的依赖性进一步增强,修路愿望十分强烈。另一方面,群众要求多修路的普遍愿望和上级建设指标不足之间还存在较大矛盾。

  “我们现在急需解决道路出行难问题的村庄,实际上有700多个,但省级财政每个行政村12万元的配套建设资金发放,是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合并后的行政村数量计算的,这样一来就导致具备行政村资格,可以获得财政补助的村庄数量大大减少。就蒙阴而言,实际获得财政补助的行政村还不足300个,比实际资金补助需求减少了一半还多。”在蒙阴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公茂栋看来,眼下这种脱离当地村庄实际,单纯按照民政部门提供行政村数量“一刀切”式发放农村公路配建资金的做法是否科学,还有待进一步讨论。

  调查发现,不少新近成立的行政村,眼下还处在“有名无实”的状态。尤其是不少山区村庄,理论上虽已在民政部门登记为一个行政村,但实际上不少自然村仍散居各地,生活起居状态,与合并前并无两样。

  据相关业内人士透露,农村公路配建指标“缩水”一半的现象并非蒙阴独有。如淄博某县农村公路的配建指标“缩水”更多,原本1000多个村,合并后行政村数量刚刚过百,导致当地交通部门申请到的农村公路配建指标,还不足实际需求的1/10,远不解渴。

  此外,尽管在实践过程中,滨州、临沂等地都探索出一些适合本地特点的农村公路管养新模式,但如何妥善解决稳定经费来源不足、专业养护人员偏少等问题,仍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需各地政府及交通职能部门认真探讨的重要课题。

 

  公路通,百业兴。村级公路路网建成后,地处山区的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田家庄不仅依托路网优势搞起了百合花高效农业生态示范园、农业旅游开发等新兴项目,村民的环保意识也明显增强。

 

 

  开展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活动以来,滨州市各县、乡、村修路热情高涨,像图中这样在原乡村小路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压实的在建乡村路路基,在滨州境内随处可见。

  问题二:“躺枪”频繁 凸显社会公众普遍存在认知盲区

  “看乡镇上经常陪交通局的领导过来检查工作,我估摸着应该是交通局的事吧,具体咱不清楚”,谈起谁是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滨州市枣湖里镇村民李中锋概念模糊。

  调查发现,在农村公路责任主体问题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频繁“躺枪”。像农村公路修在哪儿,怎么修,谁来修……这些看似常识性的问题,却难倒了不少和李中锋一样接受采访的村民和关心农村公路发展的部分社会人士。

  “按照2008年实施的《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相关规定,山东各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对全省农村公路工作进行督导和指导,各设区的市交通运输局(委)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计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针对社会公众在农村公路责任主体认知模糊,交通职能部门“躺枪”现象,贾强做出如上解释。

  “山东农村公路近年来之所以发展迅速,这与全省各级交通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尤其是当地各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的支持、主导,均是密不可分的。”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副主任路来松强调,社会各界应客观认识、正确评价各级政府在山东农村公路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而不是望文生义或想当然。

  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农村公路责任主体认知模糊,除了想当然和望文生义等个人主观因素外,与责任主体单位相关宣传不到位也有一定关系。

  观察发现,眼下部分在建或已竣工农村公路,由于种种原因,部分路段显著位置尚无明确标识、标志,对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具体管理单位或人员等信息予以公示,这或会为滋生各类腐败和违法违纪问题埋下一定隐患。

  无独有偶,为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和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交通运输部近日公布了关于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意见要求,从2014年开始,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逐步实行“七公开”。从2015年起,所有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七公开”。届时,眼下交通职能部门的频繁“躺枪”现象,或将有所改观。(完)

责任编辑: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