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开审判醉驾者 10人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2014-06-04 16:42:00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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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3日)下午,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机动车驾驶人,10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这是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规模较大的一次集中对涉酒违法犯罪进行的公开处理、公开审判行动。

  这次公开审理采用简易程序,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被告人李某和王某涉嫌酒驾的情况。随后,庭审现场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公诉人根据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进行了量刑建议,之后,法庭当场对二人进行宣判。除了李某和王某,今天下午,法院还对其他8名涉嫌酒驾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这次审判的案件,除了一起是交警在高架路上查处,其余都在市中辖区内发现并查获。10名醉酒驾驶者,因为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两个月到拘役3个月不等,最高罚金1万元。

  听到判决结果,被告人李某对记者说:“这个事件,从发生到现在自己一直在后悔。当时自己有些侥幸,感觉从开车到停车的距离很短,结果还是发生了。告诫自己和身边的朋友,千万不要酒后开车。”

  据介绍,这是近年来济南市规模较大的一次集中对涉酒违法犯罪进行的公开处理、公开审判的行动。市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陈然表示,自2011年5月1日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危险驾驶罪的数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还是有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今天我们对10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审、公判,就是想用这种方式给广大司机朋友提个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济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洪铭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还将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酒后驾驶、危险驾驶的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