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监察厅调整内设机构 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2014-06-11 11:19: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近日,山东省纪委省监察厅经批准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调整。此次调整整合了4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挂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撤销了1个内设机构:预防腐败室。设立了3个内设机构: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重新组建了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了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了宣传部。

  据悉,在这次改革调整中,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不增加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数量,重点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厘清内设机构职责任务,减少职能交叉,提高工作效率。此次整合进一步加大了办案力量,纪检监察室也就是俗称的案件室由6个增加至8个,同时加大了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监督力度。

  改革调整后的各内设机构职责

  ◎办公厅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厅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等。

  ◎组织部

  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等。

  ◎宣传部

  组织协调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研究室

  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等。

  ◎政策法规室

  负责提出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等。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负责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

  (挂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联系市、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方面的情况等。

  ◎案件审理室

  (挂案件申诉复查室牌子)

  审理委厅直接检查处理和市厅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

  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等。

  ◎信访室

  (挂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牌子)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及服务与管理工作等。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