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盘点廉政新规 《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山东版)》新书出版

2014-07-15 20: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书封 

  鲁网7月15日讯(记者 刘梅婷 通讯员 冯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等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改进作风规定。记者今日从山东人民出版社获悉,为便于广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学习掌握、抓好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山东人民出版社专门编写了《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山东版)》一书,于2014年7月1日出版,对中央和山东省出台的有关廉政新规定作了梳理和盘点。 

  本书主要内容有: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研究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针对工作作风问题,从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出访接待、警卫安保、新闻报道、廉洁从政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并提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以八项规定出台为起点中央陆续印发的法规制度主要有:1、2013年1月,中央出台六项禁令,明确规定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2、2013年3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干部在校学习期间,住学员宿舍,吃学员食堂,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3、2013年5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要求做到“零持有、零报告”;4、2013年5月,监察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5、2013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6、2013年8月,中宣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7、2013年9月,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狠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8、2013年9月,财政部等部门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会议规格,精简会议,狠刹会议费支出;9、2013年10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10、2013年10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11、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就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用车、公务用房等作出全面规范;12、2013年11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13、2013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14、2013年12月,财政部、外交部联合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5、2013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严禁党员、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16、2013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17、2014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要求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推进单位食堂节俭用餐,减少各环节粮食损失浪费。

  山东省各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实际,制定了一批更加具体的制度规定。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省委常委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十条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

  这些法规制度主要解决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作了规范。

责任编辑: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