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残儿童少年可享上门教育 提升3年计划

2014-07-18 11:28: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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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有望享受送教上门服务,我省将筹建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明年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人均经费要达6000元……近日,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等8部门联合下发《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总体目标让残疾孩子都能接受教育

  记者了解到,提升计划提出,要通过3年努力,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使每个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到2016年,全省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

  义务教育不入校也要纳入学籍管理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我省提出,要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的、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我省提出要纳入学籍管理,为其量身定制教育和康复方案,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

  非义务教育筹建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我省提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定点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要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教育部。高等学校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选择2-3所高等学校设立特殊教育学院或开设相关专业进行残疾学生培养。筹建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医教康教结合到明年要建30个实验学校

  我省提出,要建立残疾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探索建立顾问医生制度等康教结合模式,到2015年,在全省建设30个“康教结合”实验学校。我省还要求,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要设立特教班。各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要与特殊教育学校资源共享,积极探索“康教一体”的教育模式。

  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补助水平

  我省将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5年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要达到6000元并逐步提高,适当提高孤独症、脑瘫学生和高等院校特殊教育生均经费。加大特殊教育专项投入。每年安排8%10%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从2015年秋季开始,在“三免一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补助水平。

  基础建设全面布局建设特殊教育学校

  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我省将全面布局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根据计划,2016年年底前,聊城、日照要完成市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尚未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要创造条件建设1所独立设置的学校或在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部(班),保障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就近接受特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

  教师待遇职务(职称)向特殊教育倾斜

  我省明确,对从事特殊教育满20年或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教师职务(职称)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