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暂未发现使用无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
鲁网8月26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医疗机构所使用的透明质酸钠基本上以厂家直供为主,未发现有非法经营、使用无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行为。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统一要求,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5月4日-20日部署开展了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监督检查工作,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五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经营使用单位、医疗美容机构及互联网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全省共检查经营、使用单位1938家,其中经营环节851家(互联网经营企业31家);使用环节累计检查单位1118家,责令整改4家。经查,医疗机构所使用产品进货渠道基本上以厂家直供为主,未发现有非法经营、使用无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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