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年满65岁老人明年免费乘公交
鲁网9月27日讯 昨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条例》规定,全省65周岁以上老人将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对八十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家庭成员应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人经济资助的,老人可以拒绝。该条例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亮点颇多,如《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应当尊重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权利,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其婚后的生活;第二十五条规定:具备医疗条件的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及时接收救治老年病人,不得拒绝诊治;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的纯老年人家庭户,优先纳入保障房范围……
而此前一直备受关注的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在《条例》中得到了明确。《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老年人持身份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享受下列优待: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优先,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 政府兴办或者给予资金支持的公园、景点免购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六十五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六十五周岁半价购买门票;优先、优惠乘坐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免费进入公共文化宫、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免费或者半价以上优惠进入收费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港口客运站、飞机场的候车(船、机)室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座椅,车(船)上应设置一定数量的老人席;优先购买车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车船、飞机,优先托运行李、物品;六十五周岁以上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满六十五周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文化体育设施,具备条件的,可以在固定时段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除此之外,“成年子女不得索取老年人财物”“城乡社区应设老年活动场所”等条例都将有效的保障我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山东十一市65岁以上老人已可免费乘公交
●莱芜、东营: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枣庄、临沂、滨州、淄博、烟台、济宁、潍坊、青岛、菏泽: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推进历程
从市民呼吁到委员调查立法
“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公交”来自民意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即将变为现实,该规定一步步实现其实并不容易,从市民呼吁,到两会的“民声连线”,委员调查呼吁立法,再到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首次修订。在此过程中,本报也一直跟踪报道。
2013年济南市“两会”提建议
其实早在2013年两会之前,就有济南市民为两会提建议,济南作为省会城市,老年人免费乘车“资格线”应由70周岁提前至65周岁,多位济南市政协委员也对此表示支持。
2012年元旦实行的《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称:有条件的市公共交通(汽车、电车、地铁、航运等),可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免费;其他市、县(市、区)公共交通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逐步实现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免费。遗憾的是,这个建议未能得到相关方面的积极响应。济南市公交公司的领导在答复这个问题时,强调下调免费年龄线会增加运营成本等困难。
2014年建议被带上省“两会”
该建议再次被提起,是在今年两会之前,2013年12月10日本报开通“民声连线”,关于济南公交的建言最多。有不少读者反映,2012年1月份实施的《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明确,有条件的市65岁以上的老人均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省内不少地方均已实行,但是作为省会城市的济南,至今还没有看到这条规定实行的“希望”。截至当时,我省淄博、枣庄、烟台、临沂、滨州,已经实施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政策; 而东营,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同时规定,只要是东营市政府管辖的公交线路,不管是城区的,还是城区到乡镇的,也对60岁以上老年人全免。《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在征求意见时,对65-69岁老年人乘车只说了“优惠”,济南市老龄办提出了免费的意见,但是意见没被吸纳。
今年6月份首次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今年6月18日,《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满65周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至此,山东首次拟对65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公交一事立法。
新闻背景
2020年老年人 将占总人口22.3%养老供需矛盾仍十分突出 据了解,山东早在1994年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3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1700万人,总数居全国之首,占总人口的17%,远超国际上10%的标准,并且增长迅速。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2208万人,占总人口的22.3%。根据济南市老龄办统计,今年65岁-70岁老人约26万人。 记者了解到,201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对养老服务在设施规划、土地保障、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养老服务工作在行政推动力度、政策优惠力度、财政扶持力度上,都走在全国前列,但从总体上讲,山东养老服务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仍十分突出。 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分析,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扶持政策不完善、不统一,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尚未形成统一开放、平等参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活力不足; 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低,养老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服务业尚未形成一个强大产业,对经济社会的拉动作用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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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件地方法规获批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济南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和有关法规、决议(草案)、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免去李洪波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会议还表决任免了省法院、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省检察院、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有关人员职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批准了《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和《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通过了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就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强调,对政府和“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很多有价值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关方面在整理会议审议意见时,要认真梳理提炼,进一步增强审议意见的可操作性;《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时限、办理情况的报告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希望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认真执行,保证办理工作的规范性;要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办理情况报告应紧扣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重点报告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和具体落实情况,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 (山东商报记者 郑心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