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78处团雾多发路段 交警提醒:遇团雾不要就地停车

2014-10-31 16: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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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31日讯(记者 王文婷)日前,公安部发布交通预警提示,公布了全国高速公路上的1420处团雾多发路段,其中涉及山东境内的有78处。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遇团雾驾车应减速慢行,根据能见度调整车速,不要就地停车,以免发生追尾。

  团雾秋冬季相对多发,由于经常突然出现、难以预报,被称为交通安全“隐形杀手”。交警部门介绍,团雾普遍发生在夜间至清晨,由此导致的多车相撞事故主要集中在6时至9时。

 

  交警部门提示,遇到团雾时,驾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遇突发团雾,应保持镇定,不要慌乱,减速行驶。但应避免急刹车,不要就地停车,以免发生追尾事故。

  2、根据能见度调整车速,并开启相应的车灯: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3、行驶中不要急打方向、随意变更车道,可通过路面标线及前车尾灯引导视线,间歇使用喇叭辅助,示意车辆位置。

  4、如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行驶,应将车辆停靠在最右侧车道,不得占用应急车道,开启雾灯、近光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内人员迅速撤到护栏外侧安全地带,切记不要在车内等待,同时打电话报警。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