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醉驾入刑以来查处酒驾20万起 行拘1676人

2014-12-01 16:0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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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明确醉驾入刑以来,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20.1万起,其中因醉酒构成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3万件,依法对酒后驾驶行为实施行政拘留1676人,暂扣驾驶证13万余本,吊销驾驶证9513本,一次记满12分驾驶人13.4万人。

  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其主题即是抵制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其中,酒后驾车会造成驾驶人触觉、视觉、判断能力和反应速度降低,不仅危及自身生命,更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据介绍,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明确醉驾入刑以来,山东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20.1万起,办理危险驾驶(醉酒)犯罪案件1.3万件,依法对酒后驾驶行为实施行政拘留1676人,暂扣驾驶证13万余本,吊销驾驶证9513本,一次记满12分驾驶人13.4万人。全省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较“醉驾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13%、20.74%和30.96%。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