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出1761万元补助资养老服务业 具体项目已公示

2014-12-04 20:0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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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4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今天从民政部门获悉,为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山东省、济南市各提出了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省财政计划出资1171余万元,济南市出资590余万元,拟补助养老机构等名单已公布,市民如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可在5日内(截止12月10日)向济南市民政局反映。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发展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鲁民〔2014〕72号),和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发展养老服务业市级专项资 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民〔2014〕122号)有关规定,经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初审,济南初步确定了2014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市级专项资金拟资助名单。

  记者通过济南市民政局官网公示看到,济南市舒心港湾重骑颐养中心、济南市幸福乐园老年公寓等37家养老机构,以及济南市养老机构信息平台等5家养老机构信息平台,共获1171余万元省级补助,济南市市中区幸福家园老年公寓、济南华森老年公寓等27家养老机构,济南希望儿童康复中心等8家儿童康复中心,和长清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共获590余万济南市级专项资金。济南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省市两级补贴可兼得。

  对于拟补贴情况,民政部门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市民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可在5日内(截止12月10日)向济南市民政局反映(公示地址在济南市民政局官网公告公示栏中)。联系电话为济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0531-66602532,电子信箱:jnmzflc6189@163.com。

  据悉,此次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包含了符合补助条件的2011年以来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由政府或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及PPP(公私合营)等方式新建、扩建以及租赁房屋改建的各类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养老机构运营补助项目,包含符合补助条件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已投入运营的社会办或公建(办)民营的养老机构。其中,公建(办)民营的养老机构补助对象为实际运营方。居家式、产权式 、会员制养老机构不在补助范围。

  此外,城乡社区养老设施补助项目包括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开办补助项目和农村幸福院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开办补助项目。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补助项目包括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市县政府单独兴办,或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合作兴办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补助项目包括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补助、大学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补助、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助和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省级培训补助。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