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严查交通违法1.2万起 “高速不高”罚200元记3分

2014-12-11 11: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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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1日讯(记者 王文婷)从2014年11月起,山东省公安厅部署在全省高速公路展开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为期三个月。日前记者跟随山东省高速总队民警开展第三次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山东高速总队派出9个督导组分赴各市进行检查督导,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65余个,检查各类车辆1.5万余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万余起。这次集中整治,除了加大现场查处力度,省高速交警部门还在省内高速公路上增加了移动测速设置,并在隧道口增设固定测速。不论是超速还是低速都可进行电子抓拍。

  车辆涉嫌挪用号牌 脱审脱保当场被扣

  10日上午11时,在莱芜高速服务区,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莱城大队拦下一辆进口尼桑黑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细心的民警检查发现,该车车牌存在异常,只有一颗螺丝固定。

  在交警要求出示驾驶证后,这辆车的驾驶员开始支支吾吾起来:“驾驶证在另一个羽绒服里,行驶证也没带……”随后,面对交警的询问,这名驾驶员声称车是借的朋友的,而且是第一次开。经系统查证,这辆黑色尼桑使用的鲁S159**牌照对应的是是一辆福田白色货车,而黑色尼桑的真正牌照为鲁S741**,此车涉嫌挪用号牌。交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交强险已经过期,涉嫌脱审脱保,并在车内发现了司机的驾驶证。随后,车辆被暂扣等候进一步处理。

  每30公里一处测速点 高速不高也得受罚

  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正在高速公路隧道入口增设一批固定测速设备,并按照每个高速交警大队不少于2套要求配齐移动测速设备。同时,按照每30公里设置一处固定或者区间测速设备的要求,山东还将增设一批固定或区间测速设备。山东高速交警将会利用固定、区间和移动测速,严查严重超速违法行为。

  除了车辆常见的超速处罚之外,对于低于高速公路最低限速20%以下的情况,交警也将会利用测速设备进行查处。以后,“高速不高”将面临罚200元记3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