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律师昨到山东省高院申请阅卷

2014-12-16 09:18: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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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吴允波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15日讯 今天上午8点40分左右,聂树斌案律师团成员刘博今、杨金柱、陈光武来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相关代理手续,并申请阅卷。刘博今告诉记者,由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交接手续还未完全办理完,案卷还未完全移交给山东省高级人民高院,今天的阅卷工作没有如愿。

  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作为该案的律师团成员,刘博今等三人今天一早来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希望能尽早接洽,尽快阅卷,促使案件得到公正对待。

  据了解,当天的核心议题是确立案件的最终代理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依照刑诉法的司法解释,该案代理律师必须由三位近亲属指定一名或者两名律师代理。此前,仅有刘博今律师与聂树斌母亲张焕枝一人签定代理协议,且约定代理律师为四名。因此,需要刘博今等人再与家属协商,和三位近亲属签定协议,确定两名代理人的最终人选。

  刘博今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这一要求,有合理性,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聂树斌案由山东省高院进行复查,体现了中央推进司法公开的决心,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当天上午,从省高院走出来后,刘博今说,该案如果由河北省有关单位复查,无论结果如何,都会引发公众对于复查结果是否公正的合理怀疑。

  刘博今说,他们希望能查阅和复制聂树斌的案卷,还希望能查阅王书金案的案卷,对案件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新闻分析

  复查不意味着一定再审

  对于聂树斌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重新阅卷调查,在复查中看该案是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如发现上述问题,再考虑是否进入再审程序。也就是说,要根据复查结果来决定案件能否进入再审程序,复查程序不必然意味着案件会进入再审程序。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