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起不动产登记 房地统一倒逼反腐

2014-12-23 09:03:00 来源:山东商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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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22日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已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改变而受影响。有关部门将抓紧制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信息多部门共享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不动产登记局)司长(局长)王广华介绍,条例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计划2015年7月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平台并扩大试运行范围;2017年全面运行。

  信息不能随意查

  《条例》规定,把登记资料查询人限定在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登记资料;查询登记资料要向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资料。

  《条例》全文没有提到有关“以人查房”字句。所谓“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他人的房产信息。

  伪造登记可究刑责

  根据规定,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利于房产税全面落地

  不动产登记落子,房地产税还会远吗?

  2011年,上海和重庆两城市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去年3月,“国五条”提出要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紧接着,去年下半年,杭州、深圳等地已经形成房产税试点方案,第二批试点推出在即,然而,此后试点扩围再无消息。直至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有关房产税扩围终止并转向房地产税立法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

  多名分析人士指出,从长远来看,不动产信息的统一登记归类整理,有利于相关部门掌握全国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将为今后房产税等改革措施提供基础数据来源。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地产税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技术准备和支撑条件。因此,在房地产税立法和全面铺开之前,一定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并摸清全国的不动产“底细”。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尽管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但这一措施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转变到持有环节的标志性事件。在他看来,“只有先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房产税才可能全面落地”。

  会降房价?作用有限

  非为反腐,但会“倒逼”反腐

  追问 1

  对普通人有多大影响?

  房地统一,对我们来说最直接

  对城里人来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最直接的是房地统一。我们经常说房地产,其实房产、地产是两码事儿。大家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有70年期限。所以我们就犯嘀咕——这不就成了租用吗?对。但经济法上有说法,无限期或非常长期的使用权,就相当于所有权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原则上规定住房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延期——尽管缺乏细则,也不清楚是不是免费。

  《物权法》的规定相当于原则,有待具体的细则出台。有房子的人,都特别珍惜自己的房产证,但没有“地本”的房本,那是相当虚幻的。为了老百姓切身利益着想,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要落实物权法要求,包括推动房产与地产统一,就是变成一个本本。这就是法学家们经常说的“不动产登记核心要件是登记簿”的意思。

  追问 2

  能否促使房价下降?

  官员抛售就那些房子,影响有限

  此前有分析认为,对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将使政府更容易地查明哪些人拥有多套住房并征收房产税,官员会抛售房屋,造成供给增多的局面,从而对房价产生重大影响。

  不过,就房价本身来说,最终决定因素还是供求关系。大城市还是面临供不应求、小城市还是供大于求的。即使不动产统一登记迫使官员可能抛售一定数量的房产,但是占据总量还是太小。比如去年北京全年商品房成交量超过28万套,但是官员抛售量可能只有几千套,影响有限。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首席研究员李战军指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瞄准房地产市场调控。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是在信息系统方面的整合,不涉及房地产整体供求,即使登记引起的少数“吐房”现象也不会撼动当前市场基本面。

  追问 3

  能否成为反腐利器?

  反腐只是附属或派生功能

  我们内心相当矛盾:一方面,我们很想想查谁就查谁,把那些贪官污吏揪出来;可另一方面,我们又担心自己及父母子女住地全部地理坐标甚至户型结构都被公之于众。我们知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没有“反腐”法律功能,但老百姓就希望它发挥“反腐”作用,因为“阳光立法”或“阳光法案”缺位。

  从国际经验看,“阳光立法”针对官员立法,属于官吏立法体系,不能针对全体民众。全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正是这样做的。但没有国家要求全体民众公开财产。还是打个比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可以发挥“反腐”功能,相当于把锄头当武器。但再好的锄头,打鬼子也不如枪炮。这枪炮就相当于官员财产申报法。当然,得慢慢来,而不动产统一登记,确实是今后一系列法治建设的砖,而且属于第一块砖,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得耐心一些,先用锄头把庄稼种好。

  本版稿件综合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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