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鲁网1月30日讯(山东商报记者 郑心茹)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在济南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姜异康、郭树清、刘伟、王军民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贾万志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周清利、申长友、张江汀、杜昌文、马平昌、李洪峰、孙述涛、杨军、王良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会议首先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继民作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柏继民说,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依法做好监督工作,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权,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不断开创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报告中还提到,2015年常委会将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且按照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不断增强决定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
此外,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作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作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通过补充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办法。
责任编辑: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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