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退役1年内自主就业退役兵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鲁网3月3日讯(记者 刘梅婷)退役士兵安置是关系国防和军队建设、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记者从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目前出台了《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山东从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配套细化安置政策与机制、提升退役士兵安置质量等方面入手,研究确立具体措施。《办法》分九章五十七条,其中,建立了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
据了解,《办法》规定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自愿、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教育培训由政府统一组织,根据退役士兵特点和就业需求,确立教学模式和学习培训内容,力求大多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能够取得学习(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这对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帮助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和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明确了易地安置审批权限。《办法》对退役士兵跨区域易地安置的权限进行了调整和明确,规定“跨设区市行政区域易地安置的,由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服役满十二年以上的退役士兵,跨县(市、区)易地安置的,由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以利于整体上把握跨区域易地安置对象的流向流量,便于公安部门给予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及时落户。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