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韩著作权研讨会将于5月26日-29日在济南举办

2015-03-17 10: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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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7日讯(记者 刘梅婷)记者今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国家版权局与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于2006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与大韩民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交流合作协议》,依照中韩著作权研讨会在中国、韩国交替举行的惯例,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权司[2014]231号文件)同意,第十一届中韩著作权研讨会将于2015年5月26日-29日在山东济南举办。

  记者了解到,中韩著作权研讨会是由国家版权局和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共同主办的国际版权会议,是中韩两国间开展版权领域合作与交流的主要平台,对于促进中韩两国版权保护和版权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与大韩民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交流合作协议》要求,中韩两国在版权保护技术和法规等方面开展合作,建立版权人才培养和信息交流磋商机制,并不定期地举办著作权保护问题研讨活动,加强两国在著作权领域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

  本届研讨会将以“版权保护与版权产业发展”为主题,更加贴近国际版权业的发展需求,展开更广阔的交流。会议还将就影视、期刊、图书馆、图书、科技、学术、教育、互联网技术等方面的著作权问题进行研讨,就中韩著作权保护政策及合作成果进行交流,探索未来影视大数据的社会化开放获取问题,探讨出版物的开放获取与著作权保护等问题。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