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2015-03-24 16: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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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鲁网为完善跟帖评论自律管理,现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网站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通过运营网络互动传播技术平台,供用户对本网站传播的各类信息发表评论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语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二、本网站致力使跟帖评论成为文明、理性、友善、高质量的意见交流。在推动跟帖评论业务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完善跟帖评论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三、本网站坚持用户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四、本网站承诺、并诚请所有用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将自觉遵守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五、本网站承诺、并诚请所有用户不发表下列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煽动地域仇恨、地域歧视的;

  (六)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八)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十一)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十二)散步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十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四)散步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十五)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十六)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十七)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十八)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传播的其他信息。

  六、对违反上述承诺的用户,本网站将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删除跟帖、短期禁止发言直至永久关闭注册账号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跟帖评论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七、本网站承诺,完善公共举报平台,欢迎用户监督举报各类不法传播活动和违法有害信息,以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