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起农村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扩大到15%

2015-04-02 17: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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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自今年起,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由10%扩大到15%,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人均1500元提高至2000元。

  “今年,山东将完善县级资助管理体制,积极推动乡镇中心校(幼儿园)和普通高中学校配备资助专员,专职负责学校和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的建档管理和资助工作。开展市、县(市、区)和学校资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资助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孙乐为介绍说,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精准资助水平。细化高校国家和山东省政府等奖学金评审标准,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精准资助。做好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州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鼓励少数民族大学生健康成长。细化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积极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到部队锻炼、成长。开展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提高高校助学育人工作成效。

  今年,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继续完善“校县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大学生在寒暑假积极到县级资助中心帮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对于寒暑假在县级资助中心工作的大学生,给予每小时不低于8元的补助。

责任编辑: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