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夏季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取消体育特长生等5项加分项目

2015-04-16 15: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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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6日讯(记者 李颖)记者今天下午从山东省教育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山东高考加分政策有所调整,将取消“体育特长生”、“奥林匹克竞赛”等5项鼓励性加分项目,并对个别保留项目分值进行调整。

  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现场介绍,国家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包括两大内容:一是取消了全部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目,包括“体育特长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见义勇为和先进劳模”加分项目,同时要求大幅减少其他类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二是尽可能保留扶持性的加分项目。全国性扶持性加分项目保留了5项,分别是“烈士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等加分项目。

  根据国家的调整思路,我省对国家明令取消的“体育特长生” 等5项鼓励性加分项目予以取消;对国家明确保留的 “烈士子女”等5项全国性扶持性加分项目予以保留;并对个别保留项目的加(降)分分值进行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调整高考加分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己取得原定加(降)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的加分政策,仍按我省原有要求执行,但加(降)分分值不超过5分。

  据了解,取消上述加分项目后,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类专业招生;学科竞赛获奖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责任编辑:李颖
新闻关键词:高考政策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