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机关成功研发廉政风险防控系统

2015-04-22 10:06: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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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以人、以案为中心” 监督向“以权力运行为中心”监督转变

  我省检察机关成功研发廉政风险防控系统

  □记者 贾瑞君 通讯员 李 明 报道

  本报济南4月21日讯 山东省检察院成功研发全国第一个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贯通的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今年上半年该系统将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这是记者今天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暨纪检监察机构参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上获得的消息。

  2012年8月,省检察院决定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从梳理检察职权事项入手,认真查找风险节点,合理设置系统功能,严格规范防控流程。设置廉政风险点是风险防控的基础。为保证廉政风险点设置准确、规范、适用,我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10项防控重点和9类重点监督案件,认真分析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整理确定了148个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中易发多发的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固化于计算机程序中。目前,该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具有同步监督、自动预警、综合处置、分析评估、结果运用和公开公示、纪检监察统计等7项功能。

  为解决如何发现风险的问题,我省检察机关不仅设计了对文书审批、办案时限等一些程序性事项的监督,还把检察机关侦查、起诉、审判等不同环节前后罪名不一致、数额发生变化等实体监督补充纳入防控流程设计。目前,该系统共设计排查规则157条、排查组件90个,基本上涵盖了司法办案的重要风险点。可以运用不同排查规则对同一案件多个风险进行逻辑判断,筛查粒度更加精细,保障了风险排查全面、准确、到位,在全国检察机关属于首创。

  今年我省检察机关在济南、青岛、济宁、临沂等4个市级检察院试点。自3月6日以来,共排查案件20600多起,发现风险9000多个,主要包含法律文书未按规定审批、作出不捕决定未释放或未变更强制措施、无法定抗诉理由抗诉、未按规定移送线索、超期、案卡登记内容不全等24种风险情形,目前已整改1500多个。据悉,今年上半年,该系统将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责任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