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季度“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平均为44.1天

2015-04-22 10: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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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2日讯(记者 刘梅婷)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始终是社会关注度极高的话题之一。记者从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一季度,“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44.1天,同比增加了6.2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0.5天,同比减少了9.1天。

  记者了解到,今年一季度,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90μg/m3,同比改善17.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56μg/m3,同比改善11.4%;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66μg/m3,同比改善20.5%;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9μg/m3,同比改善7.5%;“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44.1天,同比增加了6.2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0.5天,同比减少了9.1天。按照《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第一季度,省级财政向17市发放生态补偿资金6406.5万元,济南市排名第一,获得554万元。

  下一步,山东将对在线监测和日常监管发现的超标企业,依法查处。加强对煤化工、火电、钢铁、水泥、建材、焦化等行业无组织扬尘的环境监管,要求企业按规范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开展对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和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