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元年”未见诉讼井喷 谁来挑战“勇敢者的诉讼”?

2015-04-25 14:11: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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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称作“环境公益诉讼元年”,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施行4个月以来,却并未迎来诉讼量的井喷,据统计,全国仅有2家环保组织提起4起环境公益诉讼。近日,环保部为环境公益诉讼再度送暖,拟定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拟赋予部分NGO组织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环境公益诉讼获得从无法律依据到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突破,一系列积极信号的释放,对全国700多家获得诉讼主体资格的环保公益组织来说,剩下来的也许就是撸起袖子大干一场了。

  从“不受待见”到“支持起诉”

  担任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一职,马勇从2009年开始走南闯北,主攻环境公益诉讼——有人叫它“勇敢者的诉讼”,因为这类诉讼障碍多难度大,很多环保主管部门偏偏还认为这是“管闲事儿”。6年来,那些不受环保部门待见的经历,马勇随手就能举出一例。

  2011年10月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对贵州当地的乳业巨头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状告其超标排放工业污水,要求立即停止并赔偿损失。基于案件需要,中华环保联合会向修文县环保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排污口数量和位置等信息,却一直没等来下文;向上一级的贵阳市环保局发函求助,依然无果。

  “没办法,就对修文县环保局提起了行政诉讼。”马勇回忆,虽然事情最终以修文县环保局败诉、中华环保联合会拿到污染企业信息告终,但“绕了一个大圈子”。

  如今,这个困扰环境公益诉讼多年的难题或将破解。近日,环保部对外公布新环保法的配套规定《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其中提及“环保主管部门要为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协助”。

  这群熟知环境公益诉讼过程波折的法律工作者,比旁人更能体会这句话的分量。

  “对我们有非常大的帮助。”马勇说,环保部门是环境执法监管的主体,手里掌握着大量资料。“一旦公开的话,可以减轻公益组织取证的压力,也会必然减轻在取证过程中的资金和技术压力。”

  “如果仅有新环保法还不行,之后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解决了可操作性的问题,局面得到了很大的改观。”马勇介绍,今年中华环保联合会共向德州中院、东营中院提起3起公益诉讼,目前均已顺利立案。

  在东营中院,“上午递交起诉书,下午就接到了法院的立案通知。”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也在递交起诉书5天后被立案。而在起诉前,中华环保联合会最大的担心就是法院能否受理。

  上述进展给了马勇截然不同的体会。“今年还没有出现不受理的情况,对比以往,不可同日而语。”他尤为欣喜的是,在向东营中院提起的跨界污染案中,东营市环保局作为环保行政部门“支持起诉”。这在以往并不多见。

  司法的门打开了,案件却进不来

  环境公益诉讼“井喷”局面并未出现,长期从事环境立法研究的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形象地将之总结为“过去对于环境诉讼,总是讲司法的门不打开。现在门打开了,案件却不进来。”

  河北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主任马倍战表示,社会组织是否提起环保公益诉讼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能力,一是意愿。很多地方环保组织由官方主办,并不愿意惹事。领导们有着多方面的考虑,可能怕给当地政府添乱。”

  除此之外,环保社会组织还会面临人财物的考验。“做公益诉讼得有经济支撑。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包括取证、损害鉴定、专家咨询、诉讼等费用,尤其是损害鉴定费用,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有的环保组织养自己的人都困难,更别说提起诉讼了。”

  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唐在林告诉记者,他们近期正在准备从3起环境污染案件中遴选出一件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案源。由于缺乏专职的环境科学技术人员和环境法律专家以及配套资金,初次尝试,确实面临不少难题。

  “况且每个官司都有败诉风险。”马勇说,一旦败诉,无论是对社会公益组织的声誉,还是经济压力都会带来影响,这也使得很多公益组织不会轻易走出这一步。

  诉讼公益基金呼之欲出

  如今,如何鼓励更多公益组织介入环境诉讼也引起了业界的思考和讨论。吕忠梅的观点是,设立专项资金是解决环境公益诉讼资金困难的一种有效方式。她建议,政府和民间成立更多的基金,并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募集资金用于环境公益诉讼。

  另外,她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可在现有司法解释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公益诉讼费用负担规则,并通过典型案例形式,鼓励法院支持环境公益诉讼中胜诉原告的合理办案成本及原告律师费用由被告支付的诉讼请求,并建立激励机制,对为环境保护做出突出贡献、成功提起公益诉讼的环保组织予以奖励。

  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在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曾表态,将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方式,优化生态环境方面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鼓励我们现在已经登记的基金会对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给予支持。目前已登记的基金会有3800多个,可以提供一定支持。”

  “不宜操之过急。做这种案件不是买个西瓜,掏出钱马上就能买回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先行尝试者,马勇既希望公众正视环境公益诉讼的作用,也希望不要过早下悲观的结论。“虽然年初到现在案件不是非常多,相信今年会有一批案件出现。”    (据《半岛都市报》)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