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违反八项规定案:违规兼职被严重警告

2015-05-09 09:35: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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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5日,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期,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财政统计站科员王明学公车私用。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给予王明学行政警告处分。

  烟台市牟平区渔港监督站站长、党支部书记罗章公款购买购物卡。牟平区纪委给予罗章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栖霞市教体局校产安全管理监察室主任王树新公车私用。栖霞市纪委给予王树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小河东社区借学习考察之机组织部分党员、居民代表公款旅游。沙子口街道党工委责令相关人员退缴游览费用,并给予小河东社区党委书记王俊兴党内警告处分。

  淄博市临淄区苗圃主任陈金洲违规兼职取酬。临淄区纪委给予陈金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枣庄广播电视台下属单位枣庄转播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坐支国家财政收入。枣庄转播台台长梁克波负有主要责任。枣庄广播电视台党委给予梁克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沂市沂南县蒲汪镇下庄村用集体资金给党员、村干部等发放过节福利。沂南县蒲汪镇党委给予下庄村党支部书记田凤斌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违规款项。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