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借办丧葬事宜收取礼金等

2015-05-20 08:27: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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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魏然 报道

  本报济南5月19日讯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期,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枣庄市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驾驶员李亚洲公车私用。台儿庄区纪委给予李亚洲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个别人员公车私用。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观测预报室主任赵迎东在借调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期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市直机关党工委给予赵迎东党内警告处分,对市海洋与渔业局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叶林诫勉谈话。

  泰安市东平县大羊镇计生办副主任陈其芳借操办其祖母丧葬事宜收受管理对象礼金。东平县大羊镇党委给予陈其芳党内警告处分。

  山东省邮政公司威海市分公司金融局局长王鸿雁违规安排超标准公务消费。山东省邮政公司威海市分公司党委给予王鸿雁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承担超出标准部分费用。

  聊城市高唐县梁村镇大刘三村党支部书记刘立新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高唐县纪委给予刘立新党内警告处分。

  菏泽市郓城县唐庙乡卫生院院长郭良柱违规发放奖金及补贴。郓城县卫生局给予郭良柱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将违规发放的奖金及补贴退回。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