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聚焦关键节点 动转方式调结构

2015-06-03 19: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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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3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6月1日,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全面落实年初各项政策基础上,再新出台一些补充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涉及经济转型升级、创业创新、融资机制、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注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民间资本共同支持经济发展。

  聚焦关键节点,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对当前山东省产业结构调整遇到困难的投资项目,以及存在某种市场失灵的特殊领域,实施定向支持和精准调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和提质增效。

  一是对地方石化、轮胎、船舶、服装、医药、新材料等行业升级改造,以及物流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物流中心重点项目贷款,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二是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范围扩大至所有行业领域,对企业购买的产品质量保证和产品责任等保险,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促进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同时,支持加快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是启动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对相关领域工业企业安装使用新能源集热系统、热电厂燃煤机组(锅炉)改造、工业企业高效煤粉锅炉示范工程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四是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对重大招商招展活动给予补助;支持“好品山东”网络营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场影响力和辐射力;对技术水平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总集成总承包示范项目给予奖励,通过支持一个龙头企业,带动提升一个产业链。

  支持创业创新,着力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

  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动力不足问题,围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创新政策、加大实施力度,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力度。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不低于1万元提高至不低于1.2万元。全面推广“创新券”制度,对省内所有小微企业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学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给予补贴,其中对西部隆起带小微企业补助比例由30%提高至60%,其他地区由20%提高至40%。

  二是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遴选30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每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其中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奖补标准提高到每处1000万元。

  三是进一步完善扩大就业政策。支持实施“就业+”工程,凡是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项目,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都优先给予支持。对安排困难人员就业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6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培训省级补助标准分别由每人350元、400元、450元分别提高至400元、600元、600元。

  四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政策范围。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适用范围由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并按不高于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意见》确定,要进一步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加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一些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积极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PPP项目前期费用给予补贴;对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等新上项目贷款,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财政贴息。

  二是加快推进水利、公路和铁路建设。支持南水北调续建配套、雨洪资源利用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安全生命防护及穿城路段安全整治工程,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加快推进济青高速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在香港设立山东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吸引境外资金参与我省铁路建设。

  三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农村改水改厕、冬季采暖、污水处理、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及校舍标准化等设施建设给予奖补,并重点向社会捐赠赞助项目、农民自愿筹资筹劳项目、省重点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倾斜,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四是开展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试点。鼓励各地和相关企业主动盘活相关小区房屋维修基金,对处于无专业物业管理、无建设主体单位管理、无业主委员会管理“三不管”状态的老旧小区或单栋楼宇,进行综合整治改造,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试点地区和企业给予奖补。

  创新体制机制,努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资等创新扶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向转方式调结构的重点领域,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一是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通过省级引导、市县参与,共同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省级财政给予30%的补偿,市县补偿比率自定。同时,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且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小微企业贷款,如担保业务发生代偿,由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银行按协商的比例共同承担代偿责任。

  二是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从今年起选择部分市进行试点,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保费总额30%的财政补贴,并对保险公司承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超过150%的损失部分给予相应比例的风险补偿。

  三是加快构建覆盖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自今年起,从现有农业补贴中调整部分资金,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业担保机构,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

  四是设立省级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3年内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1只总规模40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帮助融资性担保机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五是做大做强省再担保集团。通过省财政和国有企业注资、兼并重组以及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等方式,3年内将省再担保集团资本金增加到30亿元,切实发挥其作为担保行业“稳定器”的作用,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大支持。

  强化财税支持,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

  深入贯彻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简政放权的要求,抓好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支持打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减税清费力度。税收方面,贯彻国发〔2015〕25号文件规定,继续落实好与企业已签订合同的优惠政策继续,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对纳入首批“营改增”试点范围且税负增加超过一定幅度的企业,给予过渡性财政补助。收费方面,今年对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压减三分之一,并重点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改革规范各种保证金、抵押金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积极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逐步以信用担保替代现金担保,减轻小微企业保证金负担。完善小微企业优先采购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扩大市场。探索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积极打造“政采贷”新型融资产品。扩大开放公共服务供给市场,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三是落实好现有各项财政政策。抓好已出台的各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加快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步伐,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实施上述政策,今年省级将新增投入100多亿元,预计可带动市县政府、银行信贷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超过3000亿元,对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
新闻关键词:担保贷款融资企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