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 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2015-06-03 19:2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6月3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从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政策。

  对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山东先后采取了很多扶持措施。近几年省财政先后出资3.2亿元,支持设立了省再担保集团、省科技担保、农业担保、供销担保等政策性担保公司;累计落实资金8.7亿元,通过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业务创新奖励等方式,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从2010年开始,每年筹集资金100亿元,按照“谁对中小企业支持大、谁获得财政性存款多”的原则,在商业银行间竞争分配财政性存款,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等。

  此次,山东省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性的举措:

  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主要是由省财政筹集资金,吸引市县政府共同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银行向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省级财政给予30%的补偿,市县补偿比率自定,同时银行也要承担必要的风险。这项政策出台以后,银行贷款的风险就小了,积极性就能调动起来,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也会得到相应缓解,这样就能形成“企业纳税—政府增信—银行贷款—企业发展—税源扩大”的良性循环机制。

  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政策。从今年起,省里将选择部分市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各级财政按保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并对保险公司承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超过150%的损失部分,给予相应比例的风险补偿,所需资金省级负担70%,市县负担30%。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充分运用保险特有的融资增信功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积极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逐步以信用担保替代现金担保,减轻小微企业保证金负担。探索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积极打造“政采贷”新型融资产品等。这些都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约的增信作用,运用政府采购工具打通金融资本向小微企业的传输渠道,有效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