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53个部门承担1383项具体责任

2015-06-04 16: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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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4日讯(记者 罗燕)山东已于2014年9月、12月分别公布了省级、市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2014年12月、今年3月分别公布了省级、市县行政权力清单。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6月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布。山东53个部门(单位)共确定主要职责363项,具体责任事项1383项,追责情形7262项。

  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这次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范围,既包括省政府工作部门,也包括列入省委工作机构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共53个,做到了全覆盖。据介绍,经过部门自查、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程序,编制形成了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53个部门(单位)共确定主要职责363项,具体责任事项1383项,追责情形7262项;确定部门职责边界59项,涉及35个部门(单位),并编写了具体事例70例;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39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17项。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维寅介绍,责任清单的核心是厘清部门责任事项,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管的管住管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部门主要职责。重点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全面梳理部门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事项。二是部门职责边界。梳理部门职责交叉事项,明确相关部门履职界限。原则上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协办关系,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推诿扯皮。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适应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对部门承担的主要工作、属地管理以及取消、转移、下放后仍需监管的事项,分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四是公共服务事项。明确各部门向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五是责任追究机制。对每个责任事项,均列出追责依据和追责情形。建立追责机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格问责。

  “过去,我们讲一个部门的责任,一般表述为承担某某职责或负责某某方面的工作;现在通过责任清单,明确了部门承担的具体责任。比如,省安监局的职能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非常关注,这次编制责任清单,将其5项主要职责细化为20项具体责任事项。再如,针对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不清、出现安全事故推诿卸责的问题,理清了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边界,明确了具体追责情形,强化了问责监督。通过责任清单,部门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都界定地非常清楚,一目了然,真正把责任落到了实处。”刘维寅说。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书伟说,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是内在统一的,体现了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具体内容上又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两张清单”联动实施,有助于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使政府部门对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发展稳定的事务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有助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步伐。

  刘书伟介绍,在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方面,我省的特色就是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关于责任清单的具体编制模式,中央要求各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为此,山东省结合实际,确定了编制责任清单的五项重点内容,也就是细化部门主要职责、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突出公共服务事项、严格责任追究。其中,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是让责任清单“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说,就是在清单中明确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职责分工和追责程序,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形成责任追究的合力。通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号入座”明确追责情形,依法依规严格问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同时,也让群众清楚知晓追究责任时该找哪个部门、具体该怎么办,从而更好地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

  “通过编制责任清单,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等一套完整的责任落实机制,真正让政府部门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政府部门‘有权不可任性’。”刘维寅说。

责任编辑:罗燕
新闻关键词:山东行政权力清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