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鼓励商业性文化活动对群众免费或优惠提供
鲁网6月10日讯(记者 刘梅婷)记者从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支持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性演出和社区影院公益性电影放映,通过税费减免、项目帮扶等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记者了解到,山东将加强和培育文化消费。通过政府购买、票价补贴、买、票价补贴、演出补贴、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性演出和社区影院公益性电影放映,鼓励商业性文化活动对群众免费或优惠提供。鼓励各地开展文化消费季等活动,培育文化消费,提升消费水平。鼓励旅游休闲、教育培训、会展演艺、数字网络等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此外,进一步放宽准入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性。通过税费减免、项目帮扶等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捐赠物品、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备等途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引入竞争机制,拓展政府购买范围,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具体办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扶持“庄户剧团”等各类群众自办文化团体建设。
还将进一步健全政策法规,简化程序,积极培育公共文化类社会组织。鼓励文化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