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通报6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问题

2015-06-19 16: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6月19日讯(记者 刘梅婷)记者今日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今年以来,淄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近日,淄博市纪委通报近期区县查处的6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问题,分别是:

  1、张店区农机局副局长郑文春公车私用,工会主任李金凤、管理科科长周亮公车私驾问题。张店区纪委给予郑文春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对李金凤、周亮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2、张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驾驶员程金林公车私用问题。张店区纪委对程金林进行全区范围通报批评,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3、临淄区农业局驾驶员常滨公车私用问题。临淄区农业局对常滨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临淄区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立军,党组成员、区农安办主任付青松,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振宗进行诫勉谈话。

  4、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田学东违规使用特殊标识公车问题。高青县纪委给予田学东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院长孟庆山进行诫勉谈话。

  5、高青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杨博公车私用问题。高青县纪委给予杨博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派出所所长刘梅进行诫勉谈话。

  6、沂源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驾驶员刘祥勤公车私用问题。沂源县直机关工委给予刘祥勤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副主任亓忠禄进行诫勉谈话。

  端午期间,淄博市及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方面问题开展暗访,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