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官方回应临沂“铁腕治污” 为其点“赞”

2015-07-22 08:57:00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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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21日电(记者 缪俊逸)2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发布上半年全省环境状况,并回应了临沂“铁腕治污”的做法,表示应予充分肯定。

  自今年2月临沂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环保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公开约谈后,临沂展开了一场“铁腕治污”的行动,共对57家企业停产治理、412家企业限期治理,清理土小企业1409家。另一种声音认为,众多企业停产可能引发企业债务危机,企业工人待岗可能引发劳动就业问题。临沂“铁腕治污”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

  葛为砚在2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随着“铁腕治污”的推进,今年上半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指标改善幅度均居全省前列,其中,细颗粒物(PM2.5)同比改善24.8%,列全省第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改善11.6%,列全省第二;二氧化硫(SO2)同比改善35.4%,列全省第一;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了19天,列全省第一。

  葛为砚表示,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出现明显改善,是临沂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环保部约谈要求,开展“铁腕治污”的成果体现。

  “对这种‘铁腕治污’的做法,应予充分肯定,要点个赞。” 葛为砚说,临沂市对不计生态成本、不讲法律规矩的严重污染行为果断叫停,既是依法治国、维护环保法律法规的权威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葛为砚表示,临沂市严格依法保护环境,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着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系统性强,既要打攻坚战,也要打持久战,要治理好大气污染,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还需要针对本地区实际,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记者了解到,临沂上半年共获得省级财政发放的生态补偿资金979万元,列山东省第一。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