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亮“红灯”或停产

2015-07-30 09:32: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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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有了不良信用记录,将会在贷款等一系列问题上带来不便。而日前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也计划为企业建立这样一套“环境信用体系”,根据判定标准,企业将分为“绿黄红”三个等级,绿色的企业将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而红色的企业则可能面临环保部门更严厉的监管。

  日前,山东省环保厅公布了《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该评价将由环保部门依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同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根据征求意见稿,办法拟规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当年无记分记录的企业为环境信用绿标企业,以绿牌标识;当年有记分记录、累计记分11分及以下的企业为环境信用黄标企业,以黄牌标识;当年累计记分12分及以上的企业为环境信用红标企业,以红牌标识。

  根据信用评价,对环境信用绿标企业,环保部门可以采取适当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允许申请环保资金,鼓励或推荐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等措施予以鼓励。而与对亮起“红牌”的企业,环保部门依照办法将采取将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适用于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依法责令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对参加其他评先评优活动的,出具环保否定意见等措施。

  根据办法,环保部门应当在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后,立即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整改要求与期限等信息录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作出相应的记分,并及时将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须知送达企业。

  记者了解到,针对环保部门作出的评价,企业可以自行登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其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和记分情况。该办法同时规定了企业对违法信息和记分有异议时可以采取的救济途径和措施。 (完)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