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以来山东共22人因重大事故被追刑责

2015-08-11 14:1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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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1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包括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蓬莱“11.19”校车事故在内的3起重大交通事故已经批复结案,共有22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目前,兰陵县“5.9”重大挡土墙坍塌事故调查工作已经结束,调查报告正按程序报批。

  去年11月份以来,山东共发生4起重大事故。分别是: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蓬莱市“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龙乌高速莱州段“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兰陵县兰陵顺天运输有限公司“5.9”挡土墙重大坍塌事故。这4起重大事故共造成52人死亡,损失惨重。

  目前,寿光“11.16”重大火灾、蓬莱“11.19”和莱州“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批复结案,有22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事故调查报告已全文公布。安监局还对4起较大事故调查处理进行了挂牌督办,并对连续发生较大事故的2个市和4个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针对“11.16”火灾事故,消防系统在全省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潍坊市对全市一千六七百家食品加工企业停产整改,将不阻燃的泡沫彩钢板更换成了阻燃的岩棉彩钢板,消除了安全隐患。针对“11.19”校车事故,我们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校车隐患大整治活动,交通部门对在建公路工程了全面排查,做到不安全不验收放行。

  据了解,兰陵县“5.9”重大挡土墙坍塌事故调查工作已经结束,调查报告正按程序报批。

责任编辑: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