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已建222公里地下管廊 未来所有管线必须入“廊”

2015-08-13 10:10: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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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8月12日讯(记者 王宗阳)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在全国推动“地下工作”建设。今天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山东的计划是到2020年全省要建800公里地下管廊,但目前只完成222.89公里,进度相对缓慢。

  山东普查管线总长度超17万公里

  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了解到,目前全省17个设区城市中,济南、枣庄正在普查,其余15个市均已完成普查,并建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县级市中,即墨等13个市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占总数的46.4%。平阴等12个县城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占总数的20.7%。各地地下管线普查范围覆盖面积广,涉及建成区的所有区域,普查管线种类全,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管线,已普查管线总长度约170569.8公里。

  目前,全省有11个城市建有或正在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已建成222.89公里,距离“2020年山东要建800公里地下管廊”的目标还比较大。

  今年底前建成300公里地下管廊

  按照省政府要求,到2015年底山东力争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达300公里。但目前不少项目还未开工建设,加上一些地下管廊安全隐患整改难,耽误了进度。

  按照要求,2015年度山东必须完成普查并建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这一目标不能改变,目前高密、章丘两市计划在2016年完成普查和综合信息系统建设,进度不符合省政府要求,需要调整工作计划,加快工作进度。栖霞、海阳、诸城、安丘、临清目前没有制定普查方案,烟台、潍坊、聊城市地下管线牵头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

  以后管线必须入“廊”,否则不予审批

  地下综合管廊,在“节地型城市”上优势明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今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严格管理,《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原则上应敷设于地下空间。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该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建设、市政道路部门均不予许可审批,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