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揭晓 共149部作品获奖

2015-08-17 18:0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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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7日讯 (记者 殷会丽)记者从山东省文联了解到,第八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于近日评选结束。评选出包括《甲午祭》、《齐鲁十二圣贤紫砂刻绘套壶》、《海岳名言节录》等149部获奖作品。

  本届评选活动从今年3月份正式启动,经严格审核筛选,共有514件参评作品进入评选。其中,戏剧类作品44件;音乐类作品56件,曲艺类作品24件,舞蹈类作品34件,杂技类作品19件,美术类作品59件,书法类作品64件,摄影类作品51件,电影类作品37件,电视类作品26件,民间文艺类作品60件,艺术理论研究类作品46件。

  评委会由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等12个艺术门类的专家、学者组成,经过初评和终评两个过程,最终评选出大型音乐史诗《甲午祭》等6部作品获荣誉奖,紫砂《齐鲁十二圣贤紫砂刻绘套壶》等13部作品获一等奖,行草《海岳名言节录》等33部作品获二等奖,纪实摄影《随工儿童》组照等61部作品获三等奖,话剧《把日子提前过》等36部作品获单项奖,共计149部作品获奖。

  本届“泰山文艺奖”评奖结果将于近日在《大众日报》和《山东艺术网》上公示15天。预计9月底公布获奖名单并举办颁奖典礼。

  “泰山文艺奖”是2007年由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奖,是省委、省政府为支持文艺事业发展建立的荣誉体系,也是“以奖代投”扶持文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该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文联等部门组织评选,到目前已圆满完成了前七届的评选,评出了1017部(件)艺术精品力作和34名艺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激发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受到全省文艺界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