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业主投诉遭"踢皮球" 物业不作为谁来管?

2015-08-28 08:53: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每平方米收1.8元的物业费,门禁、监控等安保措施却不行,住户门前天天有小广告,甚至频频被盗,这样的物业服务,业主怎么能满意?”山东济南鲁能领秀城业主刘青女士反映,她家丢了山地车后到物业查监控,发现很多监控都没有启用,而其他住户也有过被盗经历。

  舜兴东方小区、奥体西路尚品燕园的业主也表示,物业收费无可厚非,但是不能收了钱服务却打折,甚至连卫生、安保这样最基本的服务都做不好。

  物业服务不好业主不满意,物业财务不公开业主也有意见。汇统小区的马先生就认为,根据《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小区公用设施产生的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有,但该小区公共设施产生的地上车位费、房租费、广告费、网络设施费等收入,物业从未对业主公布过账目,也从来没给业主分过一分钱。

  “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到底有多少,都是怎么花的,我们业主都不知道。”京鲁山庄的鞠女士也认为,公共维修基金每一分钱都是业主交的,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大管家”,有责任向业主报告。

  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足20%

  小区里一旦出现问题,比如乱搭乱建,物业没有执法权,不能或者不愿意管,仅靠几个业主的力量又管不了,因此就需要成立业委会,团结大部分业主进行维权。可成立业委会又会牵涉到物业公司的利益,导致很多小区业委会“难产”。

  根据物业条例规定,成立业委会必须先成立筹备小组,需要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开发商、现有物业参与。但现实是,业主收房同时必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这份合同往往规定,前期物业服务提供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另行聘任物业公司为止。这样一来,现有的物业公司肯定是不支持成立业委会的,有的小区入住11年了还是前期物业在服务。街道办或居委会也因为没有经验等原因不愿意给明确答复。

  济南市物价局副局长康富强介绍,我省目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不足20%,济南市758个物业管理小区中,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只有192个,业委会能够正常运转并维护业主权益的数量更少。“这一方面反映出业主自治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引导、组织、指导业主自治工作还不够到位。”

  明确责任,避免“踢皮球”

  8月24日至25日,省政协就“关于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重点提案,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重点提案督办座谈会,邀请省住建厅、省物价局等提案承办单位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同委员、专家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方面的代表进行协商交流。

  省物价局副局长王海明介绍,去年全省处理各类物业投诉举报案件约11800件,占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的23%。从举报投诉的情况看,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获取的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收益资金缺乏有效监管,矛盾比较突出。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法律顾问、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杜鹃认为,《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已经6年,这个条例非常具体,可操作性也很强,现在的问题是执行不好,监管也不力,导致业主和物业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多位业主都表示,当出现物业服务水平和收费标准不符时,他们向有关部门反映往往却遭遇“踢皮球”,建议对此明确责任,加强统一监管。

  “物业服务涉及住建、物价等10个政府部门,街道、居委会辅助,但多龙治水反而治不了水。”省政协委员、省民意调查中心主任张晓表示,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是天然的,双方都要求利益最大化、责任最小化,法律法规是双方“博弈”的平衡线。法规执行的如何,需要政府加强监管。他建议对物业管理和监督部门出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让百姓一目了然,投诉有门、监管有效。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