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枣庄国企被曝安居工程资金违规 山东加大责任追究
近日,审计署公布了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审计发现,山东淄博市和枣庄市的部分国有企业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7日,根据山东省审计厅消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对不落实审计结论的部门、单位,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记者了解到,8月17日,审计署公布的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枣庄市国有企业——山东中安房地产集团公司将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银行贷款资金2.4亿元,出借给山东民生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淄博市两大国有林场——原山林场(原山集团)和鲁山林场通过虚报危旧房改造项目资料,套取林区危旧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3789.95万元。
针对以上情况,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套取、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拖欠、闲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促使有关项目单位科学制定和执行融资计划,确保安居工程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7日,山东省审计厅发布消息,上半年,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审计署济南特派办和山东省审计厅对山东17市201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跟踪审计,揭示和反映了工程建设、资金运行、后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全面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范管理。
根据山东省审计厅官网消息,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情况,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作出批示,“各地行政首长要直接抓好安居工程的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已发生的问题,并全力避免再发生新的问题。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批示,“责成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和淄博等市,逐项整改纠正《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坚决执行好《审计决定》,并将整改执行情况及时报省政府。要举一反三,对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分配、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切实把好事办实办好。”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整改目标责任制,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审计厅、省地税局对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工作开展跟踪检查,对不落实审计结论的部门、单位,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采纳审计意见,积极落实审计建议,对查出的问题逐项梳理、逐项整改、全面纠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全面整改的,要制订计划和具体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整改情况月调度和汇总上报工作,每月10日前向省审计厅和省政府报送整改情况。
《通知》还明确要求加大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监管职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审计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要重点研究,认真分析,制定规范管理的制度办法和长效机制,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监督各环节的有序健康运行。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