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税地税联合办税 一窗口办俩业务

2015-09-01 18: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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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联合办税工作方案,开始从5大方面进行联合办税。而且山东国地税还将共建国地税办税服务窗口,整合双方办税服务软件。以便于纳税人在一个窗口、一套软件上办理两个业务。

  山东省地税局局长张洪军介绍,联合办税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第一是纳税服务合作,明确了13个合作事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税务登记类,有4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联合设立登记、联合变更登记、协同办理注销登记、联合开展跨市(县、区)纳税人迁移等;二是办税服务和咨询类,有7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联合办税服务、联合税法宣传、联合培训辅导、联合共建咨询热线、联合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联合共建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联合纳税信用评价等;三是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类,有2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联合为大企业和“走出去”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等。上述13个合作事项,旨在通过整合国地税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畅通服务渠道,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重复报送资料、政策多口径等问题,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正当权益。

  第二个方面是征收管理合作,明确了12个合作事项,大体也可分为三类:一是税款征收类,有5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委托代征税款、协同管理非正常户、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联合开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欠税协同管理等;二是风险管理类,有3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协同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年度合作计划、协同开展风险应对、联合开展大企业风险管理等;三是国际税收管理类,有4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协同判定非居民企业构成常设机构资格、协同开展反避税调查、协同管理适用源泉扣缴管理的非居民税收、协同做好对外支付税务管理等。上述12个合作事项,旨在通过国地税征管互助,防范税收流失,降低征纳成本,提升税收征管效能。

  第三个方面是税务检查合作,明确了5个合作事项,分别为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联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抽查和轮查、联合开展共同管辖案件检查、协同开展案件协查、联合进行专案稽查等。上述5个合作事项,旨在通过执法协同,减轻纳税人多头就会的负担,解决执法多头查和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推动实现公平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

  第四个方面是信息共享合作。明确了3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风险管理信息等。目的是通过双方信息共享,解决国地税之间信息传递不畅、数据标准不统一、应用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化双方合作提供坚实信息技术保障。

  第五个方面是其他事项合作。明确了3个合作事项,分别为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联合开展税收分析、联合开展税收调查。其中,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规范税收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联合开展税收调查,可以避免纳税人重复接受调查、重复填报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联合开展税收分析,目的就是为了拓宽税收分析广度,挖掘分析深度,提升分析水平,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全面系统的分析报告。

  为实现上述五个方面的联合,山东省地税局副局长李功介绍,山东国地税将进行办税服务场所的整合。一是在有新建、改建、扩建办税服务厅的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共建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厅共同设置全职能窗口,纳税人在一个窗口可以办理国地税两家业务。二是在原有的国地税办税服务厅互相设置或者共建办税窗口,实现纳税人到一个办税服务厅可以办理国地税两家业务。三是共同进驻政府市民服务中心或者政务中心,纳税人到一个服务场所,可以办理国地税双方业务。

  同时针对目前纳税人分别使用国地税不同软件的情况,山东省国地税局计划对目前双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相关软件进行梳理,有条件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网上办税系统技术要求》进行整合,通过互联互通、升级优化等方式尽量向纳税人提供统一的办税软件。

责任编辑: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