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购新房首付比例降至20% 青岛9月起实施

2015-09-07 13:57:00 来源:青岛早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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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新政正式“落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消息,自9月1日起,在我市购买新建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调整。

  新政

  首付比例下调仅限新房

  今年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宣布,自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中央两次发布的政策都直指公积金,但由于我市公积金使用率一直居高不下,为此我市相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综合研究后决定,自9月1日起,在我市购买新建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调整。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首次使用、还是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的首付均为20%,不过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首次贷款结清且五年后才能再次贷款。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购买因为涉及房屋年限等问题,首付比例并非一个固定值,而是随着房龄越长可贷额度越低,首付比例越高,所以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列。

  根据我市当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缴存职工购买新建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二次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两成后,如果采用纯公积金贷款方式,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总价不超过80万元的新房,否则贷款额就会超过60万元。这意味着,双职工只能在购房总价不超过80万元的时候,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20%首付的政策,而当前要想在我市主城区找到一套总价不超过80万元的新房难度相当大。

  对此,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称,目前暂时没有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计划。记者了解到,我市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一直偏紧,当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超过了93%。

  影响

  鼓励入市助推“金九银十”

  在放松“限外令”、央行降息降准后,自9月1日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又下调,政策频频放宽,对下一步楼市走向有何影响?

  对此,青岛科威不动产总经理孙杰指出,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应该综合来看。首先是首付比例降低到20%,这比商贷的标准又低了不少。另外央行多次降息后,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降至3.25%,从这两点来看,当前的公积金政策非常宽松。公积金贷款首付下调,意味着购房门槛的降低;利率下调,意味着购房者的月供压力将再次减轻。不过,他也指出,当前决定楼市的主要因素是供需关系,而10%的门槛下降,并不会明显改变需求,因此作用不会太大。可能更多还是带来心理层面的影响,尤其在楼市传统 “金九银十”到来之际,其鼓励消费者入市的信号意义更大。

  青岛锐理数据总经理马光明介绍,截止到2015年8月,全市商品住宅成交72453套,面积767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上涨50%,市场进入加速回暖期。本次政策的出台反映出,虽然当前青岛市场交易量出现快速回暖,但整体去化压力仍然较大,因此政策力度才一步加码。调控政策层面从去年开始即进入宽松周期,本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相比“限购”、“限贷”、“二手房营业税五改二”等前期宽松政策来看,对楼市政策的转折意义并不如前几次,本次仅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也调整为20%,表达出对改善性需求的大力支持。目前首次购房的刚需虽仍是市场主力,但改善性需求比例将大幅增加,“金九银十”可期。

  青岛链家市场部分析师刘烁认为,近期连续多项新政下发,给房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推动力,在进入金九银十的时期内,新政在一定程度上无疑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当然,如果考虑到去年同一时期,新政的连续下发,也会使一部分置业者选择继续观望。

  温馨提醒:

  根据我市公积金个贷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与申贷职工(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相挂钩。近期,有个别职工因不了解相关规定,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期办理了公积金提取,账户余额降低,致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针对上述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友情提醒广大职工,若拟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请注意保留充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避免申请贷款前因提取住房公积金而影响可贷额度。(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