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老农买智障女给儿子当媳妇 买卖人获罪

2015-09-16 13:30:00 来源:沂蒙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花钱为智障儿子买了个智障女当媳妇,因为不满意又将智障女原价转卖他人,最终临沂莒南老农刘某及连环买卖的其他两人均被判刑。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涉案人陈某(女)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万元、庞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4年7月下旬,案犯卫某(在逃)拐来一名患有智障的中年妇女,委托莒南人陈某将其卖掉,同年8月,通过孟某(在逃)介绍,陈某将该智障妇女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老乡刘某并获利300元。刘某买了该妇女后留在家中给其患有智障的儿子为媳,因该女与其子不能共同生活,今年2月初,刘某又以5000元的价格将该智障女转卖给临沭县的庞某,庞某购买该女后放在家中,准备将其出卖,随后被人举报。该智障女被警方解救,庞某被抓获归案,刘某获悉后投案自首,陈某也被抓获。

  记者张慧 通讯员兰珊 鹏程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