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近期查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09-17 15:14: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东营市近期查处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垦利县农业局副局长刘东光、垦利县林业局种苗站站长程咏俏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5月,时任垦利县林业局(城关)木材检查站站长刘东光、程咏俏等人借考察种苗产业之机,违规参观承德避暑山庄、普宁寺、小布达拉景区等旅游景点,费用由垦利县林业局承担。经垦利县监察局研究并报垦利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刘东光行政记过处分;经垦利县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程咏俏行政警告处分;垦利县纪委对垦利县林业局原局长翟向军进行诫勉谈话,对应由刘东光等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予以收缴。

  二、国网山东广饶县供电公司李鹊供电所所长蒋保国违规设立“小金库”发放福利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蒋保国截留工程款495353.54元违规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发放补贴,支付招待费、电费、班子成员购买手机款等费用。经广饶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蒋保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补贴及购买手机款予以收缴。

  三、河口区国税局城区税务分局局长张建敏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5年春节后,张建敏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面值2000元、面值3000元的购物卡各1张。经河口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建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四、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张永文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5年春节前,张永文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面值2000元的购物卡1张。经河口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永文党内警告处分,对主动上交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五、垦利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监察员单连艳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2年4月至2013年春节前,单连艳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财物,价值共计9800元。经垦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单连艳行政记过处分,对主动上交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六、垦利县交通运输局垦东分局副局长张兆军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2年3月至2013年春节前,张兆军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财物,价值共计7500元。经垦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兆军行政记过处分,对主动上交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七、利津县北宋镇三岔村党支部书记赵友宝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1月,赵友宝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46桶花生油,给全村党员及村“两委”成员发放春节福利,其中6名村“两委”成员每人2桶,34名普通党员每人1桶。经利津县北宋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赵友宝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