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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10月9日讯(山东台记者 姜洋)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村党组织书记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确定;城市社区“两委“成员平均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层党组织书记可采取第一书记兼任、返聘退休干部等方式配齐;每两年从省直部门单位向省定贫困村选派一轮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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