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邑:“红蓝对抗”让不规范司法失去空间
“省分析检测中心是环保部推荐的检测单位之一,应当认可它的鉴定意见。”“省分析检测中心不是司法机关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所以出具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司法鉴定意见,只能作为普通的书证使用。”近日,一场激烈的辩论在山东省临邑县检察院“红蓝对抗”工作室展开,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上演了一场激烈的“实兵对抗”。
“红蓝对抗”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由公安人员、检察人员根据所持意见的不同,分为红蓝双方,围绕案件证据来源、效力、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展开辩论,并邀请相关专业领域的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评议,进一步增强办案实效,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机制。
今年3月,为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临邑县检察院经与相关部门沟通,研究制定了《案件推进红蓝对抗随行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对存在嫌疑人翻供、证据存在瑕疵等情形,及案件社会影响大、案件类型新颖的八类案件,实施案件推进“红蓝对抗”随行工作模式。将原本只局限于内部讨论的办案模式通过“实兵对抗”扩大化、公开化。通过公开辩论让可能在办案中存在的个人因素、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彻底没有了活动空间。
“‘红蓝对抗’让我们有机会对批捕起诉的案件发表意见,这样的亲身经历让我们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多次参与“红蓝对抗”的该县公安局民警小李如是说。“‘红蓝对抗’不是庭审过程的提前演练,我们不会提前安排结果,也不会有领导个人因素的介入。要让‘对抗’贯穿法律监督的整个过程。”“红蓝对抗”的发起人、临邑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河介绍说,“今年以来,我院已经组织‘红蓝对抗’8件次,每一次‘对抗’都能碰撞出火花,散发出浓浓的火药味。”
“真理越辩越明,事实越辩越清。”原本复杂曲折的案件通过对抗逐渐清晰起来。通过不断的辩论对抗,干警的办案思路变得更加开阔,表达能力不断提高,办案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升,司法行为也在对抗中得到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