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村支书殴打老人续:警方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2015-10-17 09:22: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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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为密老人对警方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感到不能理解

  齐鲁网济南10月16日讯(记者 张帅) 此前,齐鲁网曾经报道过《日照:古稀老人遭村支书殴打民警称无法证实需调查》这个新闻,记者日前再次来到该村,被打老人无奈的告诉记者,目前警方已经决定不予处罚,自己无奈已经提起民事诉讼。而打人的村支书已经因为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虽然距离自己被人殴打已经过去了半年多,日照市岚山区后水沟村村民申为密依然没有等来自己满意的结果。申为密老人告诉记者,自己虽然没前几个月身体略有好转,但是依然行动不便,需要靠老伴儿照顾才能生活。而这几个月的维权经历也让自己十分疲惫。

  今年3月16日,因为跟另一村民之间发生的房屋权属问题一直存在纠纷,申为密在村委会找到村支书赵为红希望对方能够出面帮自己协调解决问题。但是随后因为自己反复要求对方出面,对方竟然在村委内对76岁的申为密进行了殴打。

  医院的诊断结果显示,申为密右侧胫骨踝间隆突骨折。几个月过去了,打人者却从来没有露面。由于当时位于村委内的摄像头出现了问题,对于老人被打的问题,在场的目击者形成了完全不同的两种结论:“打了”与“没打”。而记者在此前采访当事人之一的赵为红时,他也表示自己不可能殴打这么大年纪的申为密。

  这让申为密有点摸不着头脑,为什么自己无故被打,却始终得不到一个合理的说法。当地派出所办案民警曾经告诉记者,对于申为密被打一事,依照现有的证据无法证实确实是遭到了村支书赵为红殴打,因为当时在现场的人中只有一名证人证实申为密遭殴打的情况,“只能继续调查,如果证明不了我们只能不予处罚”。

  “证明不了只能不予处罚”,当初民警的这一说法现如今成了现实。申为密告诉记者,8月份的时候,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给自己出具了一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者在这份决定书上看到,警方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决定书中提到的“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内容为“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申为密表示无法接受。“我已经委托了律师对赵为红提起民事诉讼,希望能够在法庭上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申为密告诉记者。

  警方不予处罚,当事人要提起诉讼,那么被指殴打老人的村支书赵为红怎么看待这一处理结果呢?在记者试图联系赵为红的时候,却有村民告诉记者,赵为红因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经被抓了起来。记者随后从当地检察部门获悉,赵为红所涉案件已经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