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千人以上企业都得建安委会

2015-10-29 15:3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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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9日讯(山东商报记者郑心茹)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印发相关意见。山东提出,全省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企业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以及所有规模以上企业都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责任编辑:罗燕
新闻关键词:山东企业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