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上半年查处“网购”案增近五倍 “三包”问题占半
今天下午,山东省工商局会同省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约谈会。记者 马俊骥 摄
大众网济南11月3日讯(记者 马俊骥)
省工商局省消协组织约谈会,参会电商代表现场提建议
在“双十一”网络促销来临之际,今天下午,山东省工商局会同省消费者协会在济南组织召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约谈会,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昆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包括韩都衣舍、海尔、利群、银座等在内的我省部分较大网络交易平台和网店负责人,参会电商企业所在市工商局网监机构负责人,省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消费者投诉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山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山东省电子商务促进会、济南市电子商务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参会。
约谈会上,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解读了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参会电商企业介绍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的组织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的措施打算及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建议。省市电商协会就加强电商行业自律提出了希望,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消费者投诉中心相关负责人分别对电商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提出了建议。
上班年查处“网购”侵权案件同比翻两番,主要集中在四类问题
大众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系统通过12315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共受理并立案查处网络消费侵权案件92起,比去年同期增长475%。受理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四类问题,其中,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三包”义务的投诉共46件,占全部投诉的50%;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以水货冒充正品等质量问题投诉共18件,居第二位;对无理由退换货设定苛刻条件、违法提高门槛、限制消费者权利或者违反约定等合同违约投诉共14件,居第三位;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等虚假、夸大宣传问题投诉共3件,居第四位。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网上购物普遍存在着商品质量难以保证、个人信息安全难以保证、售后服务难以保证、物流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希望山东电商企业坚持诚信经营、加强商品质量管控、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杜绝价格欺诈、避免“先涨价后降价促销”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消费纠纷和解或者调解机制,保护好消费者权益,也保护电商企业自身的形象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