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以国资划转推动国企改革
今年以来,山东分两次把省管企业30%的国有资本,划转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国有资本共计180.65亿元。
2004年以来,山东建立了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上取得明显成效,但国资国企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未根本解决。今年2月15日,山东研究通过了《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等5个配套文件,绘就了深化国企改革的施工路线图和时间表。
其中,对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省社保基金,据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张新文介绍,主要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一是将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省社保基金,山东省社保基金按股权比例享有出资人权益、参与利润分配,按市场化原则对划转资本进行管理运营。这样有利于提高山东的社会保障能力,体现国有资本全民所有、全民受益的理念。
二是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省社保基金后,省属企业将实现股权多元化,由山东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按持股比例派出董事、监事,在省属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改革措施将对省属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经营、监督机制形成重大推力,促进省属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省社保基金后,企业出资人职责转变为由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同履行,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转变为由山东省国资委和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组成的股东会决定,国资监管模式转变为以股东身份管资本为主。
张新文进一步介绍说,划转后省属企业董事会将按以下原则配置:7人董事会设4名外部董事,其中股东董事3名,由省国资委派出2名,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派出1名,另设独立董事1名;9人董事会设5名外部董事,其中股东董事3名,由省国资委派出2名,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派出1名,另设独立董事2名。这种结构实现了董事来源多元化,能够更有效促进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
省属企业监事会也将按以上原则设置,强化股东的共同监督;在省属企业形成多元股东并建立来源多元化的董事会后,将对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产生推动力。目前,山东正开展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试点,建立职业经理人人才库,为全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进行积极准备。
“下一步,计划将在其他省直部门监管的企业进行划转。目前省直部门、单位管理的460多户国有企业将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统一监管。这些企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超过760亿元,同时也有较高的平均负债率。经过清产核资和公允评估之后,这些企业国有资本的30%也将分步划转给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张新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