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 省内异地就医可即时结算

2015-11-26 18:4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孙廷玉

  鲁网11月26日讯 (记者 鲁珊珊)2013年底以来,山东省建立并实施了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居民医保制度公平性和普惠性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和共济能力增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增强。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人社厅副厅长孙廷玉介绍我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各市统一确定个人缴费档次,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一档缴费方式;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多档缴费方式,居民可自愿选档。2016年,个人最低筹资标准每人140元,政府补助将适当提高。城乡参保人员可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就医,省内异地就医实行联网备案,医疗费用均可即时结算。

  另外,2015年上半年,枣庄市居民医保在本地住院整体报销比例为54.5%,较整合前提高了0.6%,转外治疗报销比例为46.3%,较整合前提高了13.3%。东营市整合后城乡居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同比提高了9.3%。威海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以上,三级医院起付线下降20%,转外就医个人先期支付比例由20%下降到10%。居民医保一、二档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0%和61.4%,住院最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分别达到80%和30万元。其他各市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较整合前都有一定提高。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