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2015-11-30 17:0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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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30日讯(记者 殷会丽)今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与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对《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医改办主任魏建强介绍,山东深化医卫改革将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与公立医院自主控费机制,并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着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省物价局副局长王海明表示,省政府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物价局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补、调、放、改、管”等各项工作,不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确保医改政策落地生效。他具体提到,将做好取消药品加成补偿,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并将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这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80%部分,要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药品取消加成与调整价格要同步进行,应补尽补。王海明介绍,目前全省物价系统正在积极开展测算准备工作,确保按省政府要求完成任务。

  其次,为了不增加患者负担,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引导医疗机构由“以药养医”转向“以技养医”,物价部门将与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工作一并出台方案,重点提高专家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

  此外,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扩大医院定价自主权。今年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疗费和康复、种植、生殖、中医、眼科等130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放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试行价格,对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外的医疗服务价格将全部实行市场调节。

  王海明还提到,将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权限“下放一级”,激发县级公立医院活力。总结按病种收费和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按病种定价范围,建立按项目、病种、人头、服务单元等多种方式相互补充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力争2016年按病种收费的数量不少于50个,到2020年不少于200个,同时加强价格监管。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