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7市建地下管廊定下硬指标
鲁网12月10日讯(山东商报记者郑心茹)我省给17城市建设地下管廊定指标。日前,省政府出台《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各市综合经济实力和城市规模,全省17城市分三类,其中“十三五”期间,济南市和青岛市分别建成60公里以上。《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济南市和青岛市分别建成60公里以上地下管廊,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市分别建成40公里以上,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市分别建成30公里以上,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有效解决反复开挖路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意见》中提出,各城市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同步编制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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