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研究部署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
□记者 齐静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9日讯 今天,我省召开省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十二次专题会议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专项小组和推进领导小组组长张江汀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深化人民监督员改革和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研究部署了下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要求,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明确改革试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要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好人民监督员作用,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抓实抓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从司法实践中有更多获得感。会议强调,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强化责任担当,精准施策,攻坚克难,推动各项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
副省长张务锋、省法院院长白泉民、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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